2005年3月26日

the wedding



M拖著疲憊的身體回到家,脫下高跟鞋,包包跟外套往床上一扔,打開音響,然後捧著整盒卸妝棉坐在鏡子前面。

房間裡,Robbie Williams唱著老歌"Have you met Miss Jones?"。

今天真是夠累的了,一大早就得起身去婚紗店等化妝,眼睛直盯著化妝師的手,看她眼影口紅用什麼顏色,看她怎麼梳包頭,怎麼把頭紗別上去。

然後再風塵僕僕地趕回飯店,換上馬甲式內衣跟束褲,套上蓬蓬裙內裡,再套上禮服。

「吸氣!」

為什麼禮服非得做這麼複雜又這麼難穿呢?

然後是無止盡的等待。等時辰到,等新郎來接人。

好不容易人來了,聽了一堆噁心巴拉的話,什麼「我娶老婆是娶來疼的」「我一定會好好照顧她一輩子的」...現場一陣尷尬跟冷場。

接下來該怎麼辦?不知道,沒人有經驗,結婚這檔子,經驗太多似乎也不是什麼好事。

於是好吧,就趕緊到宴客會場吧。大家七手八腳的,「聘禮要放哪?」「首飾要帶去換的呢?」「化妝包哩?」「鞋子!鞋子別忘了!」「還有捧花!」

穿過重重車陣,好不容易到了餐廳,M才想到,今天一整天沒吃到什麼東西,肚子咕嚕咕嚕叫不說,還頻頻打哈欠。新郎還算體貼,叫了一籠蒸餃到休息室來,沒想到才囫圇吞了一個,就開始陸陸續續有親友來打招呼。

「唉呀恭喜啊!」「新娘今天好漂亮啊!」

怪了,恭喜前面為什麼要唉呀?還有,新娘"只有"今天很漂亮是吧?如果連"今天"也不漂亮的話,那是誰的錯?新娘的媽?新娘自己?還是化妝師的錯?

就像動物園裡的國王企鵝般,來參觀的人絡繹不絕。M的臉越來越像陳公主了...

台灣人最會遲到,明明請帖上寫著六點就進場,典禮卻遲遲拖到七點半才終於可以舉行,聽著台上的人滔滔不絕一直講,證婚人講,介紹人講,主婚人講,來賓也講,像是升旗典禮要聽師長訓話一樣,而台下則是亂成一片,小孩子跑來跑去還尖叫,候選人趁機發宣傳單拜票,人家結婚,關他X事啊?

誰規定這些玩意的?

折磨。

而且,這輩子從來沒有像這次這樣,吃不到兩口菜又要離座去換衣服,像是軍人卸裝備,一樣一樣從首飾配件到衣服脫下,再換另一套一樣一樣穿上,拆頭紗,換口紅顏色,然後再回到戰場繼續廝殺?!

「我要吃東西!我肚子餓死了!」M真想大叫。

--

洗完臉,M換了片Eagles的精選。

今天,她可是完整經歷了人生大事,只除了,等到曲終人散婚禮結束,人家新娘子是歡歡喜喜洞房去,而她,只能拎著外套及化妝箱,獨自一人走到公車站,又飢又累地坐公車回到空蕩蕩的小窩。

她暗暗發誓,如果此生有機會結婚,一定要找那個她最看不順眼的女人來當陪嫁,非要把她使喚來使喚去,累死那女人為止。

2005年3月8日

no need to be Miss Right



她身邊的人最近紛紛找到感情歸宿:個子高挑長得又俊俏的花花公子老外終於交了個台灣女朋友;閨中好友遇上一個成熟穩重又很愛她的男人,只是男方外表跟落落大方的她實在相差甚遠,遠到大家都一致認為這男人上輩子不知道要做多少好事才能受到美女青睞;另一個身材略為豐滿的同學則是先上車後補票,老公還是個猛男一枚,號稱一夜五次郎。

她才猛然發現,原來,與其努力當個Miss Right,遠不如在Right Time時出現在對方面前。只要時機對了,管妳個性好不好長得漂不漂亮,人家想定下來的時候,什麼都好談。

突然領悟到這一點,讓她回家時一個人跌坐在偌大的雙人床上,像是個漏了氣的汽球。

她想起這些年來自己是多麼努力專注在自己身上,就是為了要讓自己無論內在還是外在都可以當一個男人眼中的Miss Right:她從小用功念書,深怕爛學歷會影響自己的身價;她省吃儉用,只為了讓存款簿的數字不斷增加;她每星期去健身房三次,像個白老鼠跑圈圈一樣在跑步機上不停地跑著;她已經好幾年沒有吃過她最愛的鹽酥雞了,面對各式各樣的佳餚,她只能嚥著口水忍住;她明明很怕油煙,卻為了想要讓心愛的男人能吃到自己做的菜而窩在廚房讓飛濺的油燙傷了手臂…

就在她埋首努力的時候,別人卻早就捷足先登了。

誰說機會是給準備好的人的?機會,是給那些眼睛夠尖的傢伙的。